永工〔2012〕18号
关于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系统工会:
夏季高温天气已来临,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根据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泉工办[2012]2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以“清凉一夏”为主题的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各乡镇、系统工会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作业对职工身体健康的危害性,把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作为“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督促检查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
各乡镇、系统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优势,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企业和作业现场对防暑降温设施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大型建设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努力推动解决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存在的高温危害等突出问题,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车间、工地、班组、岗位和职工个人。要督促企业行政做好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适当调整夏季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作业中的职工轮休;积极采取措施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加强通风降温措施,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做好防暑降温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三、督促落实高温作业职工的劳动保障待遇
各乡镇、系统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239号),按时足额为高温作业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对于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以及患高温禁忌症的职工进行适当安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于在高温作业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维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四、广泛开展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各乡镇、系统工会要指导督促本辖区、系统内企业工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指导职工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高温作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教育职工增强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各类工伤事故、职业中毒以及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等疾病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清凉一夏”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
县总工会将安排一定经费、集中一段时间,由领导带队到重点工程建设工地、露天作业岗位和高温作业场所开展“清凉一夏”防暑降温慰问活动,为奋战在海西建设高温一线的职工送去清凉和关怀,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高温作业职工的生产生活,帮助他们平安度夏,为永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各乡镇、系统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和企业工会开展“清凉一夏”防暑降温慰问活动的检查指导,对照《防暑降温安全检查表》,对所辖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的发生。请各乡镇、系统工会于9月20日前将《防暑降温安全检查表》报送bet365官方网投。联系人:蔡晓晖,联系电话:23892351。
附件:《防暑降温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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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9日